一个更新的政策导向影响到医疗和预防接种检查以确定永久居留申请者是否符合入读美国公共健康要求所需。
为了提高运营效率,该指南扩展了I-693表格的有效性,该表格随医学检查结果一致。现在,在提交美国移民福利的基础申请之前,最多可以由授权医生签署。
2、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条件获得 EB-5 签证的资格,申请人需要满足的申请条件如下:
1、必须投资一家“新商业企业”
新商业企业是指在1990年11月29日之后成立的从事合法活动的营利性企业。要获得 EB-5 签证的资格,您投资的公司必须符合新商业企业的资格。新商业企业开展的活动必须是商业性的。因此,拥有和经营一块住宅房地产不符合条件。1990 年 11 月 29 日或之前成立的企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也有资格成为新商业企业:
a.投资者对企业进行实质性重组;
b.或者如果投资者扩大企业规模,从而企业员工人数增加 40%或企业净值增加 40%。
2、申请人必须向新商业企业投资至少 1,800,000 美元。(如果投资位于“目标就业区”,您可能有资格减少 900,000 美元的投资。)其中目标就业区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a.作为EB-5投资者,如果您投资的企业位于“目标就业区”,您就有资格获得 900,000 美元的减免投资额;其中目标就业区的要求如下:
a.目标就业地区是高失业率地区或农村地区(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的定义);
b.高失业率地区是指失业率至少达到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地区;
c.农村地区是指不在大都市统计区(MSA)内且不在任何人口超过 20,000 人的城市或城镇内的区域;
d.要获得减少的投资额,新商业企业必须主要在目标就业地区开展业务;
e.一家企业主要在其“定期、系统、持续地提供支持创造就业的商品或服务”的领域开展业务。
3、您的投资必须为美国工人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
4、申请人的投资资金必须“处于风险之中”;
5、您用于投资的资金必须是合法获得的;
6、必须从事新商业企业的管理工作;
7、申请人需要满足美国eb5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
3、对美国公司有何要求?移民局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是有母子公司的关系。对EB-1C的申请公司的大小或公司的生意额并没有特定的要求。但是USCIS条例有要求该雇主要有在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经营生意,其中在美国的可以是子公司或分公司。另外,该公司要达到已在美国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的条件才可以做EB-1C的申请。